宁夏石嘴山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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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宁博政采比[****]-***号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建国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采购单位地址:青铜峡市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建国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媛 ****-*******代理机构地址: 青铜峡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报名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青铜峡市惠农路***号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年**月**日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青铜峡市惠农路***号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询价文件地点:详见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方式:详见询价文件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铜峡市惠农路***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函招标编号:宁博政采比[****]-***号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各供应商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项目内容:青铜峡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报价供应商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名 称 规格及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彩色复印机 彩色A*-A*复印,网络打印,网络扫描,**页/分钟,黑彩同速,缩放比率**-***%,预热**秒或以下,分辨率*******dpi,供纸***+***+***张旁送,环保设计,电子分页。内存*G,连续复印*-****张,纸张重量:**-***克,标配双面器,双面自动输稿器,原装底柜。A*-A*幅面的复印,网络打印,彩色网络扫描。快速启动,双面/多合一复印和打印,小册子复印和打印,直接从USB存储设备打印,证件复印,从移动设备打印和保存文件(蓝牙),兼容IPV*。缩放比率**-***%,预热少于**秒,分辨率***Dpi,供纸:连续复印张数多达*-****页,标配双面器,A*双面打印。 台 * 合计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预算金额 *****.**元 售后服务 依合同约定 供货时间 依合同约定 付款方式 依合同约定 报价供应商向******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但不可以随意删除内容,必须对所投标段做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必须按要求注明品牌、售后服务承诺及交货时间,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采购询价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之前送达送达******,过期不接受投标;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青铜峡市小坝镇惠农路***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五)监督电话:****** ****-******* (六)供应商须制作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内容包括:报价函、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投标产品技术说明、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相关资料进行密封,所递交的询价函必须胶装,外封皮注明询价函号及开标时间启封,可参加评标会议。未按照以上内容提供询价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七)报价供应商须将询价函完整下载进行报价,不得更改配置,否则报价无效; (八)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报价包括运送、安装、税金及相关费用。 (十)中标供应商须交纳****元的中标服务费。二、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以上**‰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三、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地址:青铜峡市小坝镇惠农路***号 项目经办人:李媛 电话:*********** ****** 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