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DZC20182722_01服务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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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黑龙江省建******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卧里屯地区分区性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_********_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黑龙江省建******_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履约期限 《大庆市卧里屯地区分区性总体规划(****-****)修编》 中标单位需与大庆市总体规划编制单位、龙凤镇总体规划编制单位配合及开发区规划设计院积极沟通配合,确保规划成果符合大庆市总体规划,完成规划报批工作。本次规划修编主要是对《大庆市卧里屯地区分区性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对个别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包括:*、规划编制总用地面积****.**公顷,现状人口**万以上,调整乙烯研究院地块、兴化园区地块、化肥厂西侧地块、化工路西侧地块共计***.*公顷。*、需自备卧里屯地区地形图。*、规划范围内市政工程现状情况及规划市政工程规划调整。*、规划要符合龙凤区石化产业发展方向。 个 * ******.** ******.** 无 ****年**月**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 合计 壹拾陆万玖仟元整(******.**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庆市卧里屯地区分区性总体规划(****-****)修编》服务采购项目。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二)服务期限:服务期(交货(工)时间、交付使用期):****年**月**日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质保期:*年,在一年内乙方需配合甲方对成果进行上报、审批,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进行合理修改上报。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付款方式: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成果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的***%。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成交方应按合同总价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可在谈判保证金的基础上多退少补。由成交方提交给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交方的履约保证金在成果完成并经市政府批复后无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退还。 第五条 验收 *.* 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 合同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项目,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初步验收后,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购中心组织专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现场抽查验收或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需要经权威机构检测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委托权威机构检测,采购中心依据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采购单位报送的其他验收资料确认验收结果。 *.*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 如采购单位或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有违约情况,可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监督管理科(电话:****-*******)书面反映。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 ;*、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须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合同的公平、自愿性进行鉴证。*、 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其他由双方约定。 甲方: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号 法定代表人:马云龙 授权委托代理人:刘龙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室 签订日期:****-**-** 乙方:黑龙江省建******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永和街**号*层*号 法定代表人: 刘继学 授权委托代理人:于瑶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工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 账号:******************* 签订日期:****-**-**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