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2018年12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扬州聚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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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号
邮 编:******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万平方米电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扬州市宝应县氾水镇跃胜路 ****** ******投资总额:****万元环保投资:**万元行业类别:C****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作制度:本项目每班*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天数***天,年工作小时数****h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从现有项目内调配,不新增职工人数我局于****年**月**日—****年**月 **日在宝应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工艺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氾水镇污水处理厂。其中总铜接管要求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限值;第一类污染物总镍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浓度须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排放限值;其它污染因子接管水质执行氾水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限值要求。*、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表*中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中其他行业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切实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规范化处置。施工期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原则禁止夜间施工,如确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技改后,本项目以*#生产厂房、*#生产厂房和盐酸储存区为边界设置**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