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三个商铺共三年承包经营权公开拍卖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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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三个商铺共三年承包经营权公开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为推行政务公开,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原则,******于****年*月*日(星期五)上午**时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现状以增价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欢迎对下列标的感兴趣的企业法人前来竞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公开叫价,价高者得。 二、竞价地点: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安排请留意当天电子屏幕上显示的会议室场地) 三、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竞买人须提前一小时到场办理入场签到手续)四、拍卖标的:序号 拍卖标的名称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租金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备注*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商业*年**********无递增* 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商业*年***********无递增*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商业*年**********无递增 五、报名地址: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六、报名起止时间:****年**月**日、**日(*:**-**:**,**:**-**:**分止)。有意者请携带以下资料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竞买人 资料 备注企业法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提供书面声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若法人不能亲自到场参加拍卖会,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缴纳保证金及截止时间:竞买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成功后,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独立的保证金账号,竞买人必须在****年*月*日**点前在其账户将保证金以转账形式存入指定保证金账号。(注意:保证金仅限竞买人以转账方式缴纳,以到账为准,网站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保证金逾时无法缴纳。转账时,应在转账单上备注参拍的标的物序号、名称等相关信息;一个标的对应一份保证金且一份保证金必须一次性存入;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到账,系统不能确认的,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 八、拍卖会入场签到时间及所需携带资料:拍卖会前一小时开始签到,签到时请携带缴交保证金进账单、竞买登记报名回执、法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九、标的特别说明:*、本场拍卖会标的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买人须经委托方确认,******登记备案后,在同等条件下(如同一竞价价位),原承租者方可行使其优先竞买权;拍卖前未经确认、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规则:拍卖开始,拍卖师在一般竞买人中通过竞价产生最高价格后,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该最高价格买受,若最高应价者不作表示的,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最高应价者继续加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提供书面声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竞拍,同一竞买人只允许对一个标的进行竞拍。*、标的面积及经营范围序号拍卖标的名称商铺经营范围面积(平方米)使用范围限制*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甜品店**店内禁止使用明火;经营范围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可经营辅助类小食,但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经营;需提供空调设备*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饮品店**店内禁止使用明火;不得经营熟食生产、加工与销售;禁止经营餐饮类及现场加工食品;为满足学生对休闲娱乐的需求,饮品店需有适当的休闲区域或娱乐空间,需提供空调设备*中山市博爱七路**号*栋宿舍一楼*号商铺租赁权理发店**理发、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需提供空调设备 *、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作现状拍卖,拍卖标的的位置、面积、用途、《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商铺承包经营权竞投项目合同书》版式等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拍卖标的内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货物、家具、电器、杂物等,均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之列。*、 买受人(承租方)与委托方(租赁方)自签署《合同书》*天内,买受人(承租方)向委托方(即租赁方)缴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经营期满,买受人(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所交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承租方)每年按*个月缴纳租金,租金于每月*日前上交当月场地租金。*、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买受人(承租方)要将经营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于经营场所,不得私自涨价,商品和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格。*、买受人(承租方)不得超出营业时间、地点及营业范围经营;不得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外的校内其他地方临时设摊经营;商铺门前**米为卫生包干区,需保持门前干净清洁。**、 不允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营项目,需要特别许可的行业。**、从业人员需持有健康证上岗。**、 各商铺装饰、货架及其他设施设备由买受人(承租方)自行购置;买受人(承租方)根据现有配备的设施和场地进行改造时,不能破坏现有结构,如要改动和拆除,必须经得委托方(租赁方)同意。**、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方)经营所有项目或商铺禁止转租、转让第三方,自行承担经营所涉及的一切经营税费金,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债权、债务、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工商费、税收及其它相关费用。。**、买受人(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规范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盗等事宜,并按委托方(租赁方)的要求配置应有的防火器材及设施,在经营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如火灾、盗窃、中毒、爆炸等)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买受人(承租方)负责。**、 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方)必须接受委托方(租赁方)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买受人(承租方)有责任维护校园正常工作、学习、校园环境,文明经营。**、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方(租赁方)自签署《合同书》后,双方的权利义务按《合同书》的相关条款执行,双方已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后续程序与拍卖人无关。委托方将标的项下物业按现状状态移交给买受人,移交后的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除委托人承诺承担的费用)均由由买受人承担。移交后的租赁物业毁损、灭失的风险、以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成交价款的缴交:拍卖前的竞买保证金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拍卖成交全款于委托人指定账户,付清全额款项后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买受人保证金。**、拍卖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竞买人保证金。 **、本拍卖信息同时刊登在****年**月**日《中山日报》和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日,资料备索。 十一、咨询电话、地址: ******:********、***********李小姐地址:中山市博爱三路**号二层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市拍监督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