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服务用房、道路及绿化前期工程)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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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服务用房、道路及绿化前期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高达******受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就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服务用房、道路及绿化前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开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服务用房、道路及绿化前期工程)项目*、招标编号:洛政采代[****]***、***号*、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二、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评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楼)评标委员会名单:王群、周婧、刘玉喜、任佩玲、于栋三、评标结果中标人:******中标金额:********.**元项目经理:张向雷注册编号:豫************地址: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经十路公告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四、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或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招标单位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五、各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地址:高新区卓飞路联系人:周亚飞电话:****-********代理机构:高达******地址:高新区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政和东郡联系人:王女士电话:****-********电子邮箱:gaodaluoyang@***.com附件:招标文件--洛阳市周山森林公园核心区提升工程(服务用房、道路及绿化前期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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