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关于浦江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十七期——改造(2018)项目的采购文件或需求公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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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受浦江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视频监控系统十七期——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ZPGK****-*** 二、征求意见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参数是否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整个招标文件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意见递交时间: ****-**-** **:**:** 之前*、意见递交方式: 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号) *、意见接收机构: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寄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逾期恕不接待。(先通过传真,再将原件寄至本中心) 附件信息:*-ZPGK****-***浦江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十七期——改造(****)项目(*).doc*.*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