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孟津县常袋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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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孟津县常袋卫生院委托,就孟津县常袋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磋商项目名称:孟津县常袋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洛孟公交易自筹(****)***;
代理机构编号:HNTYLY-****-***;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主要货物分项名称、数量:主要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直接数字平板X线成像系统(DR)*台见磋商文件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五、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六、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年**月**日;
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一室(孟津县城慧林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东北角);
七、磋商小组名单:王宇川、唐晓明、李新峰;
八、成交供应商信息: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成交金额:******.**元;
成交供应商地址:长垣县丁栾镇南街大方路口 ;
九、公告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孟津县)》;
十、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代理服务费****.**元,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孟津县常袋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孟津县世纪大道东**米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号枫叶国际广场****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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