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疆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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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区域: 新疆-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代理: 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新疆惠文建设****** 加入时间: ***.******.***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惠文建设******,采购业主: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招标编号:HWZC,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服务
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新疆惠文建设******受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委托,对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竞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WZC【****】-***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
四、招标内容: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用户需求,项目包括安装、调试、维护、验收及质保,为交钥匙项目)
五、预算金额:**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文);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文)。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年审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经销商;
*. 具备运维能力成熟度ITSS资质;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九、获取文件: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其法人亲自签署投标报名的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投标人企业信用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
(*)具备运维能力成熟度ITSS资质证书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留存,其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需提供原件二份)到新疆惠文建设******报名,磋商文件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号
九、规定: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磋商地点:新疆乌鲁木齐西北路**号哈密大厦
十、发布媒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人地点:乌鲁木齐第四教育矫治局(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号
联系人:孙丽 联系电话:*********** ****-*******
新疆惠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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