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六层警示教育基地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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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改造六层警示教育基地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谈判公告北京******受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改造六层警示教育基地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特******(包*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山西******(包*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参与谈判。*、项目名称:改造六层警示教育基地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dfsx-dl-*********、采购内容:本次谈判共两包。采购内容见下表:包号品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预算金额(元)备注*办案用房信息化建设*批*******.***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批*******.***、建设期:具备建设条件后**天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文件的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北京******(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号(公元时代城)*幢a座*层);*.*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所需携带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截至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近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信用记录截图。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采购文件售价:***元/包,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谈判时间:****年**月**日**时。*、谈判地点:北京******会议室(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号(公元时代城)*幢a座*层)。*、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谈判时间。**、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同谈判地点。**、确认:你单位收到本谈判邀请函后,请于****年**月**日前回执予以确认。**、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联系方式采购人: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西大街***号(公元时代城)*幢a座*层联系人:赵帅联系电话:***********本公告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