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8年机房UPS设备改造更新集成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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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机房UPS设备改造更新集成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电源设备/不间断电源(UPS)采购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志平 韩伟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华融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cnzjgcn@***.com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志平,***-********附件:附件*保密承诺函.pdf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机房UPS设备改造更新集成项目项目编号:TC*****ZA 一、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魏志平 韩伟项目联系电话:***-******** ********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机房UPS设备改造更新集成项目原公告地址:http://***.******.***.cn/GS*/BidInfo/preview*?bidId=*c****a***e**d*c****e***d******e 三、更正事项、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机房UPS设备改造更新集成项目” (编号:TC*****ZA)的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将 “*.*供应商应具有全面的质量保证与控制体系,必须通过ISO****、ISO*****系列服务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这一资质要求删除,即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修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备件供应和保障体系,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备品备件其来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合格供应商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为: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保密承诺函原件(按格式提供)*、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磋商开始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四、其它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名称:国家外汇管理局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号华融大厦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cnzjgcn@***.com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号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魏志平,***-********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