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濮塘至马鞍山段
一级公路(S105)设站收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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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S***濮塘至马鞍山段一级公路项目建成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运〔****〕***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濮塘至马鞍山段一级公路(S***)与江苏南京段(S***)联合设站收费,由马******收费经营。 二、濮塘至马鞍山段一级公路(S***)与江苏南京段(S***)联合设置*个收费站,站址位于皖苏省界线西*.*公里(皖S***线K***+***)处,站名为“皖S***濮塘收费站”,对入境车辆实行单向收费。 三、濮塘至马鞍山段一级公路(S***)收费经营期限暂定*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正式收费经营期限根据评估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 四、濮塘至马鞍山段一级公路(S***)的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号)等规定执行。免费范围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