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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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蕉城区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 招标编号:E**************** 本招标项目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区发改投【****】*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现对该项目的管材进行公开 招标。 一、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蕉城区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蕉城区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工程审核价为*******元(该项目中:招标人为了应急供水已将阳谷新村(预算费:*****元)、东坑溪水源(预算费:******元),施工完成,故中标单位的最终签约合同价总额扣除两个村的预算费用*****元+******元=******元);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审核结论书管材部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交 货 期:按建筑工程所需量进货,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资金为****万元以上(含****万元)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有效。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自主生产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 (*)投标人产品具有省级(含省级)以上卫生部门签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及检测报告。 (*)投标人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合格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汇达指定帐户。 (*)投标人应提供开户许可证。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并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真实、有效、组成完整、文字清晰,并按规定的方式进行签署和递交。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秒前,登录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cn:****/ndztb)),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控制价),费用***.*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 日*时**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电子评标)的评标办法。 六、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次招标公告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将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ndztb下同))上发布,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 ***********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 联系电话:***********,联系人:小兰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人帐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账 号:************","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 各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调整: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部分,管材工程,(一)赤溪村、由知村、阳谷新村中(**)管配件及其他,修改为:按管材总价的**%计列,工程量修改*,单价修改为******元,合价为*****元。 *、(二)黄家岭村、炉田村、溪园村、东坑溪水源中(**)管配件及其他,修改为:按管材总价的**%计列,工程量修改*,单价修改为******元,合价为*****元。 *、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生成NDZF格式,现重新生成长传至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ndztb/),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开标时间不变。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ndztb/)上发布。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存有疑问,可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ndztb/)上直接下载本公告,或联系代理机构领取本公告。 招标文件与补充通知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日 期:****年**月**日","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本工程于**** 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现将候选人公示如下: *、 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中标人候选人名称: 中标人候选人:****** 中标金额: ******元 *、 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福******提交的投标文件因商务文件封面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篇***.******.***条款,予以否决其投标; *.******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依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篇***.******.***(**)条款,予以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 年**月**日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邮编:****** 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邮编:****** 电话:***********,联系人:小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水利局 日期: ****年**月**日","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 本工程于**** 年**月**日**时**分在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蕉城区赤溪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工程)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中标金额: ******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委:陈志伟(组长)、周日宁、张茂松、郑向新、郑庆林。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序号 中标单位 投标报价 * ****** ******元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福******提交的投标文件因商务文件封面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依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篇***.******.***条款,予以否决其投标; *.******提交的投标文件因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授权书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依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篇***.******.***(**)条款,予以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年**月**日至 **** 年**月**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赤溪镇人民政府,邮编:****** 电话:***********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 地址:宁德市山水大酒店附属楼二楼,邮编:****** 电话:*********** 联系人:小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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