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基础设施监控管理系统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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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HNSWZFCG**************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基础设施监控管理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基础设施监控管理系统项目;二、项目简要说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基础设施监控管理系统项目,共一个包。三、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四、磋商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磋商地点:******评标室*.*、磋商小组组成:程瑞瑾、张琳、郭清宇、杜鹏、胡鹏五、成交信息:成交人:神州******;成交价:为人民币******.**元;成交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号院东区**号楼*层***-***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单价详见附件本次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代理费为壹万贰仟元整,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六、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七、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邮 编:****** 联 系 人:杨女士电 话:****-********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米路北)邮 编:******联 系 人:贾先生电 话:****-********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领取成交通知书。****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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