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交警大队交通设施2019年2月1日——2020年1月31日维保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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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牟县公安局委托,就交警大队交通设施****年*月*日——****年*月**日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交警大队交通设施****年*月*日——****年*月**日维保项目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牟公资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金额:约***万;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段
一包段:对全县范围内的圆柱式红绿灯、框架式红绿灯、道路交通设施、道路护栏、道路画线等项目进行维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维护清单);
二包段:对全县范围内的取证球机、高点摄像机、交通流采集系统、测速管理软件及测速服务器等设施维护保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维护清单);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中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主任:童叶萍;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雷、孙胜利、王灵仙、周磊;
五、中标信息:
一包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二包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使用及功能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中牟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
地 址:中牟县商都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侯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栋***室
本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再此谨向参与本项目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