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第三期财政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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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委托,现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第三期财政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KFQCZDC*******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资金性质存放规模及期限招标标的保底价财政性资金人民币*.*亿元,存期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招标标的设底价,定期存款年利率底价为当期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招标公告日至开标日前一日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基准利率重新计算)四、参与招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须是在金华市区的分行级及以上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二)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三)参与投标银行的上年度个人所得税需交纳在金华市区(辨别属地)。
(四)投标截止日上月末,竞标银行存放的金华开发区财政资金存款余额占该行上年度存款总额(季末存款平均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含)。
(五)截止投标日,不拖欠财政资金存款收益。
(六)为支持鼓励新开业银行,金华市区新设立的分行级银行,经营未满一年,未列入人行当年综合评价的,以总行上年度在人行的评价情况作为参加招投标的依据,并且总行自愿为金华分行参加招投标出具担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报名):
*.领取时间:****年**月**日— ****年*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 ;下午**:**-**:**。
*.领取地点:金华市双溪西路***号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六、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投标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相符,本复印件仅用于参加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年第三期财政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项目使用);
*.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投标银行负责人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以现金形式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截止时间:****年*月**日**:**止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双溪西路***号金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金华市双溪西路***号金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其他:*、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与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要一致;*、投标人报名结束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投标,一年内不得参加开发区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招投标。
十、招标公告及相关内容发布网址: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cn/);
十一、业务咨询: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联系人:褚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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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