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切实担负起企业治污社会主体责任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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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我市召开全市涉气企业应对重污染天气集体警示约谈暨培训会,督促广大企业切实履行好企业治污的社会主体责任,为确保全市完成既定秋冬季攻坚任务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在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生态环境部*轮强化督查发现我市涉气企业问题情况的通报,以及“一县四区”辖区内涉气企业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后,市长梅世彤指出,围绕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企业单位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坚决落实应急管控各项措施,遵守错峰生产要求,扎实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担负起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梅世彤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沧州市****-****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市区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停退出,加大“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深化工业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法行为。要在严格落实《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应急减排措施,优先调控过剩产能行业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对建成区内的高污染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企业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各企业单位要结合方案要求和自身实际,对于污染防治措施,该完善的要尽快完善,该强化的要尽快强化,该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  梅世彤强调,企业赚取利润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这是底线,也是高压线,宁可发展慢一点,也决不允许这样的企业存在。各企业单位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切实把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做扎实,争做治污减排的模范和标兵。各级各部门要以责任落实为主线,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对于污染排放责任不落实的企业,不管地位多重要、作用多大都要一视同仁,在标准和原则面前要做到寸步不让、铁面无私。要按照攻坚治理方案要求,从严执法,铁腕监管,形成全员、全时段、全行业、全环节、全区域抓落实的态势,全面消除盲点盲区、死角死面,为大气污染防治筑起牢固防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志刚主持会议,副市长刘强就做好相关工作讲了意见。(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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