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559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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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衡政提案字〔****〕第**号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王彦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议重大建设工程以固定铭牌标志事宜》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收到您提出的提案后,市政府非常重视。市政府副市长王世昆迅即安排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按照省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办理。 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等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要求。目前,我市正在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自****年以来,全市住建系统认真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要求,新竣工工程严格按有关文件要求设置永久性标牌(质量责任标牌)。一、****年市城建部门实施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跨滏阳河桥梁。工程竣工后将在桥梁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标牌。标牌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今后在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时,坚持在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铭牌标志。 二、市水务部门于****年*月以正式文件给各县(市、区)水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对****年*月*日后开工建设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要在工程醒目位置设立永久固定的铭牌标志,并作为完工验收的内容。此项工作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排实施。三、市交通部门提出重大建设工程以固定铭牌标志事宜对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适用难度较大,而对其涉及的桥涵构造物,特别是特大、大、中桥等可以设置永久固定的铭牌标志,以增强决策者、设计者、建设者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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