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关于2018-2019年办公用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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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公务车保险和办公用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冀财采【****】**号)要求,我校办公用复印纸继续实行定点集中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价格(包/元)秦皇岛授权服务网点及联系方******金晨鸣A*每包**元海港区港岛泊渚纸品销售部朱庆超*****************得力A*每包**元高莉*****************至冠A*每包********计显薇*****************金晨鸣A*每包**元海港区港岛泊渚纸品销售部朱庆超***********此价格为最高限价,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就价格进行协商。二、采购方式各单位可在有采购需求时,直接与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在秦皇岛的授权服务网点联系,自行确定复印纸的数量、价格和供货时间等内容,但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河北省集中采购确定的最高限价,发票必须按河北省办公用复印纸定点集中采购确定的供应商的名称开具。各单位在满足本单位使用需求和价格低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价格的情况下,可以采购未入围供应商的产品。三、实施时间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四、相关说明*、科研经费等购置的非办公用特殊复印纸不在此定点集中采购范围之内。*、各单位采购时,无需签订合同,取得发票后报销。各单位应按照学校财务要求加强内控管理,小额零星采购须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垫支现金。大额批量采购须取得发票后转账汇款支付。报销时超****元的需附清单,批量采购的单位要建立出入库制度,要有验收和分发领用记录备查。*、定点集中采购供应商如有产品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请与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科联系,学校将根据情况集中向河北省政府采购办等部门反映。联系电话:*******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