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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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文件的通知》(秦政办字【****】**号),我局对现行由市环保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研究,意见如下:文件名称: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公告(秦政[****]***号)。清理意见:继续有效。依据和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目前我市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公告(秦政[****]***号)”仍然有效。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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