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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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洛阳市东虹******受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道路及给排水管网工程施工项目 二、采购编号:洛采公开-****-*号 三、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标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六室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孙炳玺、郭书卿、张乃明、张慧兰、陈予峰、李忠阳、海洋 七、中标候选人名称、报价、及评标情况:排序中标后候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项目经理企业资质 等级第一中标候选人**************.**元***日历天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谷杏利 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第二中标候选**************.**元***日历天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谢中杰 豫************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施工总承包第三中标候选安阳建工(集团)**************.**元***日历天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张进军 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八、公示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公示日:****年**月**日—****年**月**日 十、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公示日内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单位定标后将发布中标结果公示并发放中标通知书,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采购单位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洛阳市机场路*号 联系人:海洋 电 话:****-******** ***********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东虹******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室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邮箱:donghong***@***.com****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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