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充市环保局关于2018年12月26日拟作出“S204线蓬安过境段嘉陵江二号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固废)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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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S***线蓬安过境段嘉陵江二号大桥及连接线工程”(噪声、固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地址:南充市政府新区万年西路南充市环境保护局环评科 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设计起点为S***线蓬安中学北AK*+***,终点接中心线改建项目AK*+***,路线总长****m,其中主桥嘉陵江二号大桥全长***m,引道主线*.***km(包括引桥***m),嘉陵江二号大桥及引道工程按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km/h,路基宽度为**.*m,桥梁与路基同宽,沥青混凝土桥面。工程实际总投资为*****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其中噪声、固废环保投资***.*万),占工程投资的*.**%。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研究设计院于****年**月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年*月,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批[****]**号文给予批复。该项目于****年*月开建,****年*月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设计不一致的地方及变更原因:*、路线长度变化情况:工程设计阶段路线长*.***km(引道及连接线不计入),实际修建*.***km(包括引道***m),路线减少*.***km。变更原因:项目AK*+***~AK*+***纳入省道***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线改线工程;LK*+***~LK*+***未进行修建,后期不修建;原有设计中引道连接线已纳入凤凰大桥锦屏岸北匝道工程改建,不纳入本次验收范围。*、路基宽度变化情况:环评阶段路基宽度**.*m,双向四车道;实际修建路基宽度为**.*m,双向六车道。变更原因:根据蓬安县规划委员会要求,路基宽度改为**.*m。*、桥梁 变化情况:比环评阶段减少了一座中桥**m。变更原因:纳入省道***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线改线工程内容。*、交叉工程变化情况:互通式立交变为单侧匝道建设,分离式立交减少*处。变更原因初设阶段取消互通立交,建设单侧匝道,现已纳入蓬发改投资[****]**号进行拓宽,AK*+***~AK*+***纳入省道***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线改线工程内容。对比项目建成后与环评阶段工程量,总体上嘉陵江二号大桥及引道工程修建的内容相比环评阶段变化不大,项目连接线工程纳入《省道***线过境蓬安县城中心线改线工程》,项目不涉及重大变动。验收范围:项目验收范围包括桥梁工程、引道工程、照明工程及交安工程等。二、项目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噪声、固废环保设施及措施基本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施工期: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注意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张贴公告,选取代表性敏感点进行施工期环境现状监测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弃土堆放在弃土场,合理利用后对弃土场进行植被恢复;施工期废弃建筑材料和生活垃圾,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道路设置了限速、警示灯标识,种植行道树,道路沿线设置垃圾桶进行固废收集处置。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根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调查、监测结果如下:*、噪声监测结果(*)声环境敏感点现状调查:实际踏勘根据项目验收内容,中心线两侧***m范围内的敏感点有*处,包括城镇*处、*所学校。(*)噪声监测: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公路》(HJ
***-****)要求,对沿线车流量进行抽样性调查,调查期间项目道路车流量为*****pcu/d,达环评预测****年车流量的***%。同时对沿线*处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限值。*、固体废弃物处置调查结果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司乘人员丢弃、行人丢弃、洒落的垃圾,项目沿线设置垃圾桶,安排专人对道路清扫,道路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验收编制单位:陶女士 ***********(*)建设单位:廖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