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郸城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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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郸城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区域郸城县公告时间****年**月**日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评审专家名单赵敬红、吴定允、王春生、王海峰、陈秀莲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芳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郸城县环境保护局采购单位地址郸城县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号楼*单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郸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郸城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郸城县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郸采购【****】****号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年**月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三、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周口市七一路五一路莫泰***酒店**楼会议室评标委员会名单:赵敬红、吴定允、王春生、王海峰、陈秀莲四、中标信息:中标商:****** 中标价: *******.**元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电脑城北院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郸城县环境保护局联系人:李志刚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芳地址:周口市万达熙龙湾*号楼*单元***联系电话: ****-******* 六、监督部门郸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各有关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的,请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本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质疑文件一并(传真、邮寄不予受理)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以质疑文件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不按规定提交的不予受理。(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送有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谨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点击下载] ****年**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