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虞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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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虞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 虞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控制金额:******* 元;
采购范围(内容):本次采购项目是对法院历史卷宗和当前新收卷宗进行集中数字化处理,包括扫描加工、图像处理、档案整理装订、与采购方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数据挂接软件接口等技术服务。处理过程要求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标准和要求开展数字化工作,确保数字化成果的质量、数据的统一规范、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服务地点:虞城县人民法院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以内完成工作
质保期:三年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 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 号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于****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刘传领、刘德瑞、梁晨、史进兵、张斌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标价:*******.**元
大写:壹佰肆拾柒万元整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以内完成工作
质保期:五年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号*号楼**层****房
联系人:刘大千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单位:虞城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费收取信息:
收费金额:*****元
收费标准:按计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
*.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采购人:虞城县人民法院
地 址:虞城县嵩山路中段
联系人:贾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院内*楼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
邮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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