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交易公告]泗阳县交运客运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一标段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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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函
各投标人:
江苏************委托,******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一标段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四)主要内容:*******新能源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设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辆新能源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其中宇通牌新能源公交车**辆,亚星牌新能源公交车**辆。
第二标段:为**辆新能源公交车车辆保险采购,全部为亚星牌新能源公交车。
*、投标标段选择:为保证上述两标段所涉及的保险工作同步进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同时参加上述两标段的投标,不得只选择其中一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开标顺序:按标段序号以小到大依次开标。即先开第一标段,后开第二标段。评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每位供应商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如某供应商已在第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参与第二标段评标,但在第二标段不参与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服务期:*年。在*年内出现承保险种规定的理赔事件,必须按投标时的承诺办理理赔手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服务采购的供应商);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年*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监会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经保监会核准的财产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缴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万元,二标段:*万元。
因本项目设两个标段,供应商须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现金除外)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行:******泗阳支行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投标人的每个分包均不同,请各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分包查询、使用。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 “信用中国”网(***.******.***.cn)、 “中国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每套每包人民币***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供应商应参与每个包投标,并按包分别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江苏******
联系人:丁岩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江苏省泗阳县北京东路**号
邮政编码:******
采购人:******
联系人:徐慧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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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年**月**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