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金水区机关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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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金水区机关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机关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招标编号:JSC****-G-***号
二、招标信息: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红专路与政六街交叉口西北角)*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传武、利歌、王良顺、洪岩、范红浩。
四、中标信息:
中 标 人:******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号***号楼***室
投标报价:******.**元
交货(完工)期:合同签订后**天内
质 保 期:叁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单位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详见附件。
五、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东风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政三街*号院劳动科研所*楼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价格(****)****号文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贰拾柒元肆角整,由中标人支付。
中标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点击下载]
郑州市金水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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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