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宜都市城市管理局垃圾桶、三分类不锈钢果皮箱采购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宜都市城市管理局垃圾桶、三分类不锈钢果皮箱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更正通知
各供应商:
*、 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第五条注意事项修改为:
注意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报价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报价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表述更正为:
(*)本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户 名: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帐号一:中国农业银行宜都市支行:***************************
开户行及帐号二:******清江支行:********************-****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将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
*、评分表中类似业绩修改为:
类似业绩 **分 :
****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垃圾桶或果皮箱项目业绩的,***万(含)以上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万(含)以上的,每个得*分,最高得*分;(要求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评标时不予加分)
本更正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更正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更正通知为准。
湖北******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