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潍坊经济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项目 采购需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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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国家、省、市及地方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潍坊经济开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对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项目预算约***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需实现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各项技术标准:
均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
*.本项目须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实施的时间:到国家验收结束为止。
地点:潍坊经济开发区。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验收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潍坊经济开发区民主西街*****号
联系方式:张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号新华大厦B座
联系方式:李婉 ****-*******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