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普湾经济区起步区配套道路、排水、供热等工程可研及设计定点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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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普湾经济区起步区配套道路、排水、供热等工程可研及设计定点服务机构 标段编号 G************************* 标段名称 普湾经济区起步区配套道路、排水、供热等工程可研及设计定点服务机构* 建设单位 大连普湾经济区规划建设局 填报单位 辽宁****** 工程类别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日期 ****年**月**日 项目所在区域 大连市·普湾新区 建设地点 大连普湾经济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中国****** 高占喜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 ******* *.****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中国******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工程工期 *** 天 *** 天 *** 天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企业资质 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行业甲级 评审得分 **.** **.** **.** 招标内容 普湾经济区起步区配套道路、排水、供热等工程可研及设计定点,具体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并提供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以及与其他专业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服务,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等。 备注 第四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市****** 得分:**.**分第五中标候选人:石家庄市****** 得分:**.**分第六中标候选人:吉林中源****** 得分:**.**分第七中标候选人:****** 得分:**.**分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选择【全省平台】登陆*.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