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吉林美联化学品有限公司4000吨/年农药除草剂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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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吨/年农药除草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吉林市解放西路**号 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吨/年农药除草剂加工项目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该项目为移地扩建项目,原厂址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珲春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北侧***m处,现迁移至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道,租用原******的整个厂区及设备,并将现有****吨/年产能扩至****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拟设*条农药混配生产线,生产*个剂型**个除草剂产品,油悬浮除草剂*个产品(*%烟嘧、**%烟莠、**%烟莠氯),乳油除草剂*个产品(丁扑、西乙),微乳除草剂(**%炔草酯),悬乳除草剂*个产品(**%三元、**%乙莠),水悬除草剂(**%莠去津),水剂除草剂(二甲四氯钠盐),颗粒除草剂(**%烟嘧颗粒),其中*条依托现有生产设施,新建*条水剂生产线;新建危废暂存间*处;新建有机废气、喷码油墨废气收集和净化处理系统(活性炭吸附+光氧净化器+**m排气筒)*套;新建食堂并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其中部分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依托租用厂区的现有设施。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得污染周围环境,防止发生扰民事件。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论证依托现有设施的可行性,确保依托的设施可满足项目需要,并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技术、工艺、原料和设备。*、落实施工期建筑材料装卸、原材料的堆放产生的扬尘等大气污染物的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吉林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管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原料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须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指定通道,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输作业;优化施工工艺,采取洒水降尘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防止污染大气环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进料环节须采用真空吸料方式,真空尾气须接入集气总管;其他各生产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粉尘须由集气罩收集送至集气总管,整个工艺流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光氧净化+**米排气筒的废气净化方式处理,确保生产环节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二级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粉尘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系统上料时包装袋开封散发和生产系统动静设备密封点处的泄漏。须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设备维护等管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挥发性废气和粉尘的排放,确保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的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食堂须采用油烟净化器装置,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要求。*、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废水,经现有管网进入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条生产线产品在切换生产时清洗生产线产生的废水存入储水罐,用于该品种下批次生产时作为原料回用,禁止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管网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确保污染物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松花江。*、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禁夜间(**时至次日*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确保施工期的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标准要求。运营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磨砂机、灌装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须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防止发生噪声扰民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建筑垃圾按照市政管理部门要求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受纳场,禁止随意丢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须设置临时密闭防渗垃圾储存箱,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原料废包装物、化验室废液、不合格品及落地料,不合格品及落地料返回生产厂家;其余危险废物送至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分别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相容的危险废物须设隔离间分开存放,储存场容纳的危险废物须采取临时安全储存措施,各种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转移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做好临时储存场的地面防渗。*、完善并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环境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能力。应确保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应急指挥人员、车间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落实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发生由于生产过程和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若产生事故液或消防水,进入厂内事故缓冲池及消防水池。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厂区各分区的地面防渗措施是否完好,并定期维护。加大环境风险监测和监控力度,合理布设应急监测点位,在发生环境风险事故时有效防止污染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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