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准直场地改造及恒温恒湿净化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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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委托,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准直场地改造及恒温恒湿净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ZB*********)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ZB*********项目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准直场地改造及恒温恒湿净化项目项目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采购单位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经开区港澳广场A座**-**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工、许工 ***********、*********** 五、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日期:****年**月**日中标日期:****年**月**日总中标金额:***.*** 万元(人民币)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 ******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镇桥北马路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货物类收费标准的**%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张世琼、魏元奎、傅培松、姜旭、杨爱芝、邵杰、张鹏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六、其它补充事宜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层****室,联系电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 安徽**********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