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东安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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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东安县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东安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项目名称:东安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设备项目;(*)政府采购编号:东财购计[****]***号,委托代理编号:xytc-东-****-**-**;(*)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预算(万元)/东安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服务合同条款/东安县广播电视台演播厅设备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只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东安县同心路***号*楼旁。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五、确定邀请供应商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行政监督政府采购监督机构为东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为人民币,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号文件计收。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采购人:东安县广播电视台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联系人:曾女士电话:****-*******地址:东安县同心路***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