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能源汽车实车碰撞线能力建设设计(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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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实车碰撞线能力建设设计(二次)新能源汽车实车碰撞线能力建设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编号:DF****GC**QZ-****)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一、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重庆同乘******,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工期:**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喻大国,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中标候选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项目负责人:潘立群,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乘******)的项目负责人:金文杰,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机械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乘******)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有机械行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具体方式如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将纸质版异议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在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提出;(*)线下招标投标项目,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 *、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无 *、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评分 中标候选人(******)的综合评分为:**.*分。 中标候选人(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综合评分为:**.**分。 中标候选人(重庆同乘******)的综合评分为:**.*分。 四、监督部门 无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 地 址:高新区新城路路口 地 址:东风大道**号 联系人:唐光华 联系人:丛铭翰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