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西滨河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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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西滨河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西滨河路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SW****C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崔凯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号联系方式:崔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号同方大厦B***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号同方大厦B***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号同方大厦A***),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招标会议 七、其它补充事宜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价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招标公告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