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公 告(环城北路项目征收决定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因环城北路道路拓宽及沿河景观改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湖政发〔****〕**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湖政函〔****〕第**号),现公告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河畔居二期西侧,南至环城北路,西至紫云路,北至龙溪港红线范围内,属市区中心城区一级地段。具体范围详见环城北路道路拓宽及沿河景观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征收范围内共有被征收人***户,其中住宅**户,非住宅**户。涉及房屋建筑面积约*****㎡,另有未登记建筑约****㎡。二、上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三、上述范围内房屋的征收与补偿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承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环城北路道路拓宽及沿河景观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四、本项目设定的签约期限为**天,搬迁期限为签约期限届满之日起**天,具体起止日另行公布。被征收人对本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环城北路道路拓宽及沿河景观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图以及环城北路道路拓宽及沿河景观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见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湖州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公室网站(***.******.***.cn、***.******.***.cn、***.******.***)或征收项目现场公告。特此公告。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