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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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月**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号新城大厦 联系人:南京市环保局环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金陵分公司**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号******金陵分公司炼油部分厂区西北部 ******金陵分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套**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包括硫磺回收部分、溶剂再生部分和氨法脱硫部分;配套扩建原有区域变电所、配套循环水场,新建液硫储罐;其余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及******炼油部分现有设施。 (*)水环境: 本项目含硫污水送酸性水汽提装置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未回用净化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新增含油废水、未回用净化水、除盐水装置污水送污水处理场处理。污水处理场出水一部分经MBR污水回用装置深度处理后回用,剩余部分由炼油总排口排入长江。清下水进清下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大气环境: 本装置焚烧炉采用天然气及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经氨法脱硫处理后,净烟气经**m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标。无组织排放硫化氢、氨年排放量较小,能满足厂界达标。硫铵干燥废气、粉尘废气送回吸收塔处理,在脱硫塔内吸收。(*)噪声: 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来自大功率机泵、风机、焚烧炉、废热锅炉、空冷器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适用标准要求。(*)固废: 本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克劳斯催化剂、废活性炭和废瓷球,均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 建设项目新增*个废气排口,应按要求装好标志牌。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公众参与情况: 从环保角度出发该项目已得到广大公众的了解和支持。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及投产运行后,应重视环境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相关部门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