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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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ZB******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鹏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采购单位地址:吉林市丰满区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于鹏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根据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要求,******受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委托,就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还有其他供应商能够并且愿意提供所公示拟采购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标编号:ZJZB******C** 项目编号:********Z*****、采购人名称: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拟采购项目:吉林市丰满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预算:***.***万元,(***.****万元/年)。*、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公开招标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现采购人急需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申请与合格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联合体牵头人:吉林******,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东路****号五层;联合体成员:************,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解放大路***号。*、专业人员具体论证意见:论证意见一:综合阅读及审议了原公开招标期间发布的招标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原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依据代理机构提供材料第一次******做出应标响应,因此公开招标失败与招标文件设置无关。论证意见二:依据采购需求、条件及第一次招标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只有“吉林******”“唯一一家供应商”对此项目做出应标响应(即缴纳投标保证金及递交投标文件)。理论上我们认为此项目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经审查,该公司完全符合此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有关资格要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三项之情形,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 鲁宁 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处长 * 赵学军 吉林市财政科学院研究所 高级 * 滕亚东 吉林市公安局 高级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示第**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联系方式:采购人:吉林市丰满区民政局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联系人:于鹏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号联系人:李建宇 联系电话:****-********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刘兆光 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