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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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KLGGGG*******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丘秀兰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号联系方式:甘深华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代理机构联系人:丘秀兰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号财富中心十七楼****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名称 定点单位数量(家)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年度预算约为***万元以内(不含***万元)的小额工程定点服务单位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对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市金港大道***号财富中心十七楼****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非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③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贵港市金港大道***号财富中心十七楼****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