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关于解除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马政办〔****〕**号)和空气质量状况,截至****年*月*日,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转好,满足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研究,现决定自****年*月*日**时起解除黄色预警。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