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国家发改委已累计核准优质企业债券11家 加速推进优质企业自主高效发行债券直接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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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讯 《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近日发布后,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针对部分自媒体和市场人士对《通知》中所提及的有关房地产业相关内容产生的误读,参与文件撰写的权威人士向本报明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是坚决的、一贯的,也是非常严厉的,这一点在企业债券融资方面也是一致的。按照中央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债券只支持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有限领域的项目,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这几年,企业债券在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面的政策没有变化。 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探索推出了优质企业债券融资试点,获得市场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核准优质企业债券**家,总金额为****.*亿元。《通知》的发布,也意味着开展已近一年的优质企业债券融资从试点开始走向稳步推进阶段。 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通知》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基本原则,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深入开展企业债券发行核准“放管服”,在严格防范风险的同时,鼓励优质发行人结合自身融资需求,更自主、高效地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 《通知》明确,批文有效期延长至两年,允许发行人灵活自主设置各期债券具体发行方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灵活度,补充营运资金比例提高至不超过**%,允许优质企业依法依规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等。并且,实行“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模式。“负面清单”明确了严格的债券资金禁止投向领域,有效引导债券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经济。在债券存续期内要求发行人、主承销商每年向发改委报送上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律师事务所对项目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刁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