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凌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对河南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企业不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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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管建发〔****〕**号杨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单位:****年以来,******、************等*家施工企业在杨凌区域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影响非常恶劣。根据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上述*家企业作出的处罚决定和相关建议,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录入的通知》以及《关于开展建设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杨管建发[****]**号)等文件的规定,******、************等*家施工企业列入杨凌示范区不良行为企业库,并通过杨凌示范区公众信息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开曝光,三年内(****年*月-****年*月)禁止在本区域内参加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和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特此通报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