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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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市级驻商各单位:
根据商洛市新农合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年度农村居民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函》(商合疗组函〔****〕*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对象和标准
(一)参合对象:凡本县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乡村人口(农村居民)均属参合对象,高中及以下农业户籍学生随父母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进城务工人员、流动就业人员、投亲访友在外长期居住超过半年以上人员,出具已缴其他类型基本医保费用票据的,可不收取其参合费用。由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人员可自愿参加新农合,但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能既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又参加新农合。
(二)筹资标准:
****年度新农合个人筹资标准暂按每人***元,另加上补缴****年参合对象少缴部分的**元,共计***元。若省市确定的标准有变化时,按省市规定执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中省市规定执行。
依据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于****年*月*日下发的《关于确定****年全省新农合年度筹资个人参合缴费标准的通知》(陕卫体改发[****]***号)文件规定,****年我省新农合年度筹资个人缴费标准为人均***元。我县按照此标准对全县的筹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于****年**月**日筹资结束。由于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对筹资政策提出了新的要求,陕西省卫生计生委、陕西省财政厅于****年*月**日又下发了陕卫体改发[****]**号文件,要求“****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筹资标准为***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元,个人筹资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元,此前缴费不足的地区,可在本年度进行二次补缴或征收****年度个人筹资时补齐。”据此,加上补缴****年参合对象少缴部分的**元,共计***元。为了节省人力,我县安排在征收****年度个人筹资时,将补缴部分一并缴纳,以户为单位在缴款票据上备注,不需另行开票。
****-****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省市财政按规定每人分别补贴**元、**元,县财政再为每人补贴**元后,贫困人口缴纳剩余的***元。农村特困人员和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由县民政局按照(陕政办发[****]**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农村特困人员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农村低保对象由县民政局按照A类**元、B类**元、C类**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三)筹资方式:以镇办为单位统一筹资,由各镇办因地制宜定时定点统一收缴参合资金。参合人员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
二、筹资时间和任务
****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从****年**月**日开始,到**月**日结束,各镇办按照统计年报中的乡村人口数进行筹资,参合率必须达到**%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率必须达到***%(详见附表)。
三、筹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参合资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在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引导下开展工作。
(二)坚持自愿参加。在自愿的前提下筹集新农合资金,严禁强迫参合对象缴费。
(三)坚持按户参合。参合对象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以户口本为准),做到参合人员结构合理,应保尽保,形成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医疗保障制度。
四、缴费程序
(一)关于农村非建档立卡人口缴费。参合缴费方式由各镇办自行确定,每人***元的参合资金由各镇办统一筹集,并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县合疗办盖章的****年度新农合缴费票据。筹集的资金按规定及时存入县合疗资金专户。
(二)关于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缴费。****年底前国办系统确认我县登记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人,其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按规定补贴每人***元后,剩余部分由贫困人口按每人***元的标准自己缴纳。全县****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花名册由县扶贫局负责向县财政局、民政局、卫计局和各镇办提供,并纳入镇办、村(社区)、组三级政务公开。县财政局负责将各级财政资助资金及时划拨到县新农合资金专户。县卫计局负责根据县扶贫局、财政局、民政局提供的人员名册查验资助资金入户情况,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
(三)关于符合民政资助条件群众缴费。农村特困人员、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复员退伍军人)共计****人,先全额收取每人***元并开具缴费票据,其按规定应享受民政资助的,由县民政局按规定标准给予资助,补助资金由县民政局拨付给各镇办,各镇办负责将资助资金分别打入资助对象“一折通”上并注明“参合资助”字样,便于群众查验。具体资助人员名册由县民政局负责,向县卫计局和各镇办提供并纳入镇办、村(社区)、组三级政务公开。
(四)关于符合计生补助条件群众缴费。符合补助条件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及其**周岁以下子女(****年*月*日后出生)参合,统一由县卫计局补助参合资金每人**元,补助资金由县卫计局于****年**月**日前直接划入县新农合资金收入专户。个人缴纳的***元由各镇办统一收取,并按每人***元出具****年新农合缴费票据,同时注明补助人数和总金额。如果该计生户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则按贫困户缴费规定执行。
(五)关于贫困人口新农合缴费开票事宜。各镇办根据县扶贫局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册、民政局提供的民政资助人员名册、县卫计局提供的计生补助人员名册,据实开具****年度新农合缴费票据,并在票据右上角按照“财政补贴、计生补助”进行分类标注。农村非建档立卡计生户补助对象如果不缴纳个人应缴资金***元,视同未参加新农合,不能享受****年度新农合报销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年度新农合筹资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办作为新农合筹资工作的主体,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筹资方案,力促辖区内筹资工作顺利开展,尤其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不漏一人、不落一户。县卫计部门要加强筹资工作的联络协调,对在筹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反映,妥善解决,切实保证筹资工作进度;县统计局要如实提供农村居民人口数据,核实核准筹资人口基数;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和县农商银行及时规范做好参合基金的存储管理;县民政局要及时提供资助人员名单,并按期如数将资助参合补助资金划拨到镇办,各镇办按期如数将参合资金上解县新农合基金专户;县扶贫局要提供精准识别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信息以及人口基数,协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合资助工作。
(二)精简程序,提高效率。各镇办要按照“减少步骤、简化环节、方便参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收缴参合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筹资成本,提高参合率。新农合缴款票据是农村居民参合的唯一凭证,各镇办工作人员要规范填写缴款人姓名(包含家庭所有应参合人员,以户口本上登记姓名信息为准)、金额和收款人等信息,确保开具票据信息不出差错。各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参合农民家庭成员增减等基础信息登记、修改工作,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参合人员信息资料的录入及上报工作。各镇办要及时向县合疗办如实上报参合人数并将资金上解到位,确保从****年*月*日起,全县所有参合人员资格审核确认到位,并能及时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三)严明纪律,加强管理。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关系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各镇办在资金筹集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中、省、市、县有关新农合政策规定,正确引导,规范操作。对于收缴的参合基金,必须如实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县合疗办盖章的****年度新农合缴费票据。严禁出现搭车乱收费现象;严禁镇办、村(社区)垫付参合资金;严禁擅自扩大参合范围,将注销户口人员、无户籍人员纳入乡村人口参合;严禁重复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严禁票款不符、票证不符。凡资金、票据不相符的视同未参合,不能享受****年度新农合政策并追究镇办和开票人员责任。各镇办在筹资工作完成后,对****年以来国办系统登记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含****-****年双包双促确定的*****人)的参合票据进行复印,单独建立参合台账一式三份,自存一份,上报镇办和县卫计局各一份,做为县卫计局认定贫困人口参合佐证资料,确保全县****年脱贫摘帽考核不出纰漏。
(四)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镇办要切实加强对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领导,把参合资金筹集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精心部署,扎实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努力提高筹资效率和参合率,确保资金及时足额筹集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协助各镇办开展筹资工作。筹资任务完成情况、参合票款解缴移交情况将作为各镇办新农合筹资工作的两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县政府对各镇办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县合疗办要把新农合筹资工作列入重要督办事项,从严督办筹资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新农合筹资任务。
附件:商南县****年度各镇办新农合筹资任务表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抄送:市政府办,市卫计局。
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商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