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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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代理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财政局将组成检查小组对市级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根据《通知》精神,本次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了代理****年政府采购项目的**家社会代理机构。二、检查内容及时间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个环节。以及是否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具备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所需的评审条件和设施。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见附件)。检查时间从****年*月开始,**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自查阶段(*月*日至*月**日):各代理机构按照检查内容,整理被抽检采购项目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对照检查依据对****度执业情况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电子版和纸质文件请于****年*月**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现场检查(*月*日至*月**日):我局将根据被检查单位提供的资料,组成检查小组并聘请第三方检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月*日至**月**日):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作出处理处罚。三、检查要求各代理机构应高度重视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在自查过程中,要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龚 莉 政府采购处 ******** 况昱则 政府采购处 ********电子邮箱:cqszfcgc@***.com重庆市财政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