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阿克苏千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镀锌金属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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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年产****吨镀锌金属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一师六团阿塔公路**.*公里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 **°*'**"。
*、建设单位:阿******
*、建设内容:年产****吨镀锌金属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及相应防治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过程为设备安装,仅在厂房内进行,施工期不产生土壤的扰动和植被的破坏等生态影响,设备运输及安装的噪声影响不强。加强施工期管理,可有效降低设备安装产生的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
(*)废气:本项目正常生产时排放的酸洗槽挥发的HCl中设有被集气设备收集的部分通过机械通风、屋顶排放的方式排放,其估算浓度可以实现达标排放。HCl的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占评价浓度限值的*.**%。
镀锌锅产生的无组织污染物中NH*-N的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占评价浓度限值的*.**%;粉尘的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占评价浓度限值的*.**%。
废水: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经过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固废:
全厂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可行,处置方向明确,固体废物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
各噪声源经过隔声降噪措施削减与背景值叠加后,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二类标准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综上所述,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项目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技术,工程实施过程中及运营后不会对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且项目区附近不存在文物保护单位、自然遗产、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的环境因子,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阿******联系人:彭超
联系电话:***********
阿******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