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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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六宗地(见统计表)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不足总投资额**%,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依法对以下宗地进行调查、请涉及的各企业接受调查,现公告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日内,请你公司法人或由法人委托授权的人员前来我局协查提供土地权利证明文件、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等辅证材料。
各企业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材料的,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的上报处置工作。
(本公告在喀什日报,同时发布) 联系人:周涛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岳普湖县新城区市政大道**号 比里克孜 联系电话:*********** 岳普湖县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岳普湖县闲置土地调查统计表 序号企业名称土地位置占地面积(公顷)约定开工时间批准用途供地方式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编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兴业路以北******-**-**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泰岳大道以南**.******-**-** 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新矿路以东**.******-*-**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惠民路以北**.******-*-**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新疆******岳普湖县文化北路以东(原敬老院)*.*****-*-*商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新疆******岳普湖县兴岳路以北库木萨热依路以东*.******-**-*商业用地挂牌出让疑似闲置岳国土闲调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