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关于印发2018年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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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食药监办〔****〕*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规范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结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实际,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年喀什地区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年喀什地区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掌握喀什地区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年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号)文件要求,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局)制定了《****年喀什地区地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请各县市认真组织落实,按时报送抽检结果。
一、工作目的
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地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年抽检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地县具体任务分配根据当地常住人口数量、日常监管、既往抽检及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食品抽检总量原则上要达到*批次/千人,食用农产品抽检总量原则上要达到*批次/千人)等要求进行确定。
三、工作任务
地区局和各县(市)局务必完成***批次餐饮食品和****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预定任务量不能随意增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地区局沟通协调。检验项目为指定项目,必须做全项。具体任务分配表、编号规则及检验项目见附件*、*、*。
地区局统筹安排局本级及辖区各县(市)局抽检任务,同时做好抽检信息汇总和整理工作。
(一)抽检对象
地县局抽检品种应尽量覆盖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同时适当加大对辖区内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
(二)抽样时间和频次
*.地区局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抽检任务: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批次。
*.县(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应每周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应根据下达的抽检任务量均衡分配抽检任务,原则上每月任务完成量不少于全年的*/*。严禁集中抽样(届时抽检信息系统将进行实时监控),否则集中录入数据将会受限。
(三)抽样场所
*.地区局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抽检任务: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商场超市、杂食店、快餐店、单位食堂、农家乐、中型及以下餐饮企业的各种业态等进行重点抽样。
*.县(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要对行政区域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小杂食店、社区便民店等各种业态类型的经营单位进行抽检。
其中,地县局食用农产品抽样同一被抽样单位一个月内不得超过*批次不同类别的样品,样品类别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进行。食用农产品中的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水果类等四个食品亚类可在餐饮环节抽取**%的样品。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本级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
各县(市)局要根据当地食品安全状况、地方特色食品、易发多发问题等因素,制定本级食品抽检实施方案。于****年*月**日前将本级食品抽检实施方案报送至地区局。
(二)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
根据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和《关于做好****年地县食品安全抽检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号)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等方式确定承检机构。
今年,总局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新疆站”整合进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餐饮食品抽样单中的信息必须录入到系统的任务大平台中。承担餐饮任务的抽样机构建议使用移动终端抽样,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电子版检验报告。承检机构应为获得食品检验资质认定的机构,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
(三)抽样检验
抽样和检测等工作的实施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号令)、《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细则(****版)》(其他餐饮食品监督抽检参见《****年其他餐饮食品抽检实施细则》(另行发布));抽样过程应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相应的法定手续。各地抽检任务文书均应删去“国家”字样,加注“××地区”、“××县(市)”字样。
检验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承检机构对不合格样品必须进行复核,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此外,检验报告编号应该与抽样编号保持一致(或是在检验报告封皮醒目处加注抽样编号),便于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追溯。
抽检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停产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书面记录,长期停产的要进行生产条件的复核确认。经企业申请复检后,复检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应分析原因。
(四)任务完成时限
****年**月**日前。
五、数据报送
餐饮食品所有抽检数据均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至“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网址:http://***.******.***.cn/login)。登录系统后,抽样单中的样品信息录入到任务大平台模块,检测数据信息录入到检测模块,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信息录入到核查处置模块。
食用农产品所有抽检数据均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至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网址:http://***.******.***.cn)。
地区及各县(市)局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抽检数据的录入工作,地区局负责整理统计并上报本部门及各县(市)局相关信息(见附件*、*、*),自治区局依据上报资料开放数据报送权限(账号和密码),并统一培训数据上报人员,以确保数据报送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有关要求,将检验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有关检验报告及时上报组织实施抽检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可能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小时之内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限时报告情况表》(在新疆地县食品抽检群(QQ 群号:*********)的群文件中自行下载),报告地区局。
六、核查处置
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食品生产经营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并在两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食品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核查处置工作应当在**小时内启动。地县局应当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核查处置模块” (网址http://***.******.***.cn/login)及时领取任务、填报核查处置情况并审核提交至总局。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
地区局的核查处置系统账号在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负责核查处置工作的同志处领取。相关要求如下:
(一)检验报告送达及异议处理
收到承检机构寄送的不合格检验报告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企业,告知企业有七个工作日的时限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报告送达的同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若企业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除继续风险控制工作外其他核查处置工作暂停,直到得出异议结论,方能判定是否继续核查处置工作。
(二)核查处置工作情况录入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登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的核查处置模块领取该批次核查处置任务,报告送达企业后填写送达回执(见附件*)并上传到系统的启动情况模块中。核查处置情况的系统录入除上传送达回执外还需上传现场检查笔录、排查整改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图片或文档(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具体要求另行发布)。
七、信息公布
要认真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要按照总局要求严格审核并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保证所有抽检信息***%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主要包括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及所在省份、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除以上信息外,还包括标称产品商标、被抽样单位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和承检机构等。食用农产品产品合格信息公布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集中交易市场应包括开办者和销售者)、产品名称、进货来源、标称生产企业或产地、生产日期等,不合格产品除上述信息外,还包括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和承检机构等。此外,务必按时按要求逐级报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统计数据报表》。
八、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食品抽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要求,加强过程管理,确保抽检工作质量。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抽检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要尽快组织力量根据本计划认真细化抽检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年度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督促指导,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全过程进行考核,确保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明确职责,严格质量控制
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承检机构有关工作规定开展对承检机构的检查与考核;要监督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积极支持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等方面提供必要帮助;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报送抽检数据。
(三)完善机制,强化督导考评
地区局将按照安全惠民督导工作要求,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承检机构管理等进行定期考核。自治区局将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并建立月度、季度、半年度工作通报机制,通报全区,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并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抽检,严肃工作纪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单位、承检机构及相关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抽检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检验数据,不得擅自发布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抽检行为一律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五)其他
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抽检计划编制情况,争取专项经费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实施。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热点舆情事件应对处置、案件查办等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应急、执法抽检等工作。届时自治区局将举办食品抽检工作培训班,为地县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提供指导。
自治区局根据情况可对年度地县局抽检计划进行调整。
九、联系方式
(一)区局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
联系人:冯 丽(计划解读)
电 话:****—*******(兼传真)
邮 箱:******
(二)区局食品抽检工作秘书处
联系人:郑伟华(抽检问题答疑)、李静(系统权限管理)、陈 奇(核查处置指导)
电 话:****—*******、*******(兼传真)
邮 箱:******
(三)地区局综合协调(应急管理)科
联系人:刘旭东、倪波
电 话:****-*******(兼传真)
附件:*.地县局行政区划代码、食用农产品任务数及餐饮食品任务数表
*.地(州、市)局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
*.地县局食品安全抽检品种和项目表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和食用农产品直
报系统地县局机构申请表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国家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用户申请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回执
附件*
地县局行政区划代码、食用农产品及餐饮食品任务数表地州市地县局行政区划代码食用农产品任务数餐饮食品任务数合计喀什地区喀什地区****************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泽普县*********/***莎车县*********/***叶城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合计//***********
地县局抽样单编号说明
一、餐饮食品抽检任务(各地(州、市)局共计****批次)抽样单编号:抽样编号暂时定为**位,后期将依据国家总局通知进行相应更改。组成为“任务类型(SC)+年份(**)+新疆行政区划代码(******)+承检机构编号(四位,用账号登录系统后在机构信息编辑中可看到)+流水号(五位)(行政区划代码见上表。系统中无编号的承检机构,需填写机构申请表报区局,区局向总局申请机构编号),如乌鲁木齐市局本级抽检任务委托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第*批次样品编号为“SC*****************”。
二、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各地(州、市)局共计****批次、各县(市)局共计*****批次)抽样单编号:抽样编号共**位,组成为“农产品英文字母缩写(NCP)+新疆行政区划代码(由*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详见GB/T****—****《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对于新设置的区县等标准中没有行政区划代码的,由省局参考标准指定。组成为“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划代码+日期编号(由*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年*月编为****)+流水号(四位)”,如阿克苏地区****年*月抽取的第*批次样品编号为“NCP**************”,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年*月抽取的第*批次样品编号为“NCP**************”。
附件*
喀什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分配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
(三级)食品细类(四级)喀什* 食用
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畜肉**禽肉禽肉**畜副产品畜副产品** 蔬菜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鱼、淡水虾**海水产品海水鱼、海水虾*水果类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瓜果类、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苹果、梨、桃、荔枝、龙眼、柑橘等**鲜蛋鲜蛋鲜蛋**豆类黄豆、绿豆、红豆(赤豆)蚕豆、小扁豆、豌豆等黄豆、绿豆、红豆(赤豆)蚕豆、小扁豆、豌豆等**食用
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生干籽类**小计(批次)*** * 餐饮食品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油炸面制品(自制)**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酱卤肉、肉灌肠、其他熟肉制品(自制)***肉冻、皮冻(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复合调味料(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 其他餐饮食品焙烤食品(餐饮)糕点(餐饮单位自制)***小计(批次)*** 含计(批次)****
附件*
地县局食品安全抽检品种和项目表序号食品大类(一级)食品亚类(二级)食品品种
(三级)食品细类(四级)风险等级抽检项目任务量占比*食用农产品(做全项检验)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畜肉高猪肉、牛肉、羊肉: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氯霉素、恩诺沙星**%禽肉禽肉高鸡肉、鸭肉:四环素、氯霉素、土霉素、恩诺沙星*%畜副产品畜副产品高猪肝、牛肝、羊肝: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恩诺沙星*%蔬菜蔬菜(含冬季大棚蔬菜)鲜食用菌较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荧光增白剂、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韭菜(鳞茎类蔬菜)较高腐霉利、毒死蜱、氧乐果、多菌灵、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 芹菜(叶菜类蔬菜)较高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阿维菌素、甲拌磷 菠菜(叶菜类蔬菜)较高阿维菌素、氧乐果、毒死蜱、克百威、氟虫腈普通白菜(叶菜类蔬菜)较高毒死蜱、克百威、氧乐果、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甲胺磷 辣椒(茄果类蔬菜)较高克百威、氧乐果、甲胺磷、甲拌磷 番茄(茄果类蔬菜)较高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氧乐果、毒死蜱 黄瓜(瓜类蔬菜)较高毒死蜱、甲拌磷、吡虫啉、甲胺磷、腐霉利豇豆(豆类蔬菜)较高阿维菌素、氧乐果、克百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拌磷、甲胺磷、氟虫腈*食用农产品(做全项检验)水产品淡水产品、海水产品淡水鱼、淡水虾、海水鱼、海水虾高镉(以Cd计)、恩诺沙星、硝基呋喃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水果类柑橘类、仁果类、核果类、浆果和其他小粒水果、瓜果类、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苹果、梨、桃、荔枝、龙眼、柑橘等较高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甲胺磷、多菌灵、烯酰吗啉、啶虫脒、吡虫啉**%鲜蛋鲜蛋鲜蛋高铅(以Pb计)、镉(以Cd计)、总汞(以Hg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氟苯尼考*%豆类*黄豆、绿豆、红豆(赤豆)蚕豆、小扁豆、豌豆等黄豆、绿豆、红豆(赤豆)蚕豆、小扁豆、豌豆等一般赭曲霉毒素A、多菌灵、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生干坚果 一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苯醚甲环唑、多菌灵、铅(以Pb计)、镉(以Cd计)生干籽类一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大肠菌群、黄曲霉素B*(限花生)、铅(以Pb计)、镉(以Cd计)、苯醚甲环唑*餐饮食品*(做全项检验)米面及其制品(自制)小麦粉制品(自制)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较高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油炸面制品(自制)较高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肉制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酱卤肉、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高铬(以Cr计)、胭脂红、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肉冻、皮冻(自制)高铬(以Cr计)复合调味料(自制)半固体调味料(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较高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其他餐饮食品焙烤食品(餐饮)糕点(餐饮单位自制)较高铝的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甜蜜素、糖精钠注:*、*地(州、市)局必做,县(市)局不做。
*、各县(市)局必须严格按比例完成抽检,否则录入数据会受限制。如遇特殊情况协调调整时需书面逐级报备。
*、县(市)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各食品品种抽检批次计算方法举例说明: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年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任务为***批次,则各食品品种抽检批次计算如下:畜肉:***×**%=**批次;禽肉:***×*%=**批次;畜副产品:***×*%=*批次;蔬菜:***×**%=***批次;水产品:***×*%=**批次;水果类:***×**%=**批次;鲜蛋:***×*%=**批次。
附件*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和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
地县局机构申请表(必填)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单位名称任务来源单位地(州、市)局餐饮食品抽检任务/地(州、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各县(市)局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名称(隶属于哪个监管部门)所属地州市所属县(市)地址机构法人机构联系人机构电话联系邮箱机构传真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及有效期餐饮食品抽样单位必须填写食品细类(四级)及抽样批次数,否则无法在系统中录入抽样单信息*监管部门全称
例如: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州、市)局餐饮食品
地(州、市)局食用农产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克州 阿图什市/ /例如:克州局抽餐饮食品的样,必须填写油炸面制品(自制)*批次*例如:哈密市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局食用农产品哈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测机构全称
例如:×××检验所地(州、市)局餐饮食品
地(州、市)局食用农产品×××管理局 证书编号:F********** 有效期:****年*月**日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批次;肉冻、皮冻(自制)*批次 检测机构全称
例如: ×××检验研究院地(州、市)局餐饮食品
×××管理局 证书编号:F********** 有效期:****年*月**日油炸面制品(自制)*批次*检测机构全称县(市)局食用农产品 证书编号:F********** 有效期:****年*月**日/………填表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需各机构填报基本信息,由地(州、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备案。有多少个单位或机构就应填报多少个,行列不够填写请自行增加。 *、各地(州、市)局负责统计承担局本级抽检任务的机构信息和各县(市)局承担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的机构信息;任务来源按实际情况填写地(州、市)局餐饮食品、地(州、市)局食用农产品或县(市)局食用农产品。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QQ:*********; *、务必于抽样工作开始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qq.com,纸版加盖公章传真或寄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号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楼 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秘书工作处) 李静收,邮编******,传真:****-*******。
附件*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用户申请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单位名称种类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手机E—mail备注(如新增人员或由“样品信息填报人员”变更为“检测数据填报人员”)*监管部门全称数据查看人员联络员*监管部门全称数据查看人员联络员………联络员*检测机构全称任务下达人员新增人员抽样人员 接样人员 检测数据填报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报告发送人员联络员*检测机构全称任务下达人员抽样人员 接样人员 检测数据填报人员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联络员报告发送人员
填表说明: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需各机构按实际操作情况填报系统用户名单,由地(州、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备案。有多少个单位或机构就应该填报多少个,行列不够填写请自行增加。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监管部门用户只能报送*人,该人员同时兼任监管部门联络员;检验机构用户涉及任务下达、抽样人员、检测数据填报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报告发送人员等角色,原则上*人最多只能承担*种角色;机构必须上报*名联络员,负责与区局抽检工作的沟通与对接,不得随意更换。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用户权限说明如下: 数据查看人员:只能查看数据,不能提交、更改数据; 任务下达人员:负责在系统中下达本单位的抽样任务; 抽样人员:负责抽样、样品信息的录入; 接样人员:负责接收样品; 检测数据填报人员:负责检测数据的录入;审核人员、批准人员:负责审核、批准本机构系统上报的数据。报告发送人员:负责系统上检验报告完成后盖公章发送报告的环节。 *、联络员职责:对国抽系统中涉及到的机构信息、用户信息及权限的新建、变更或注销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协助各系统的用户熟练使用信息系统,负责解答辖区内所有用户提出的业务及技术问题,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后统一反馈至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区局安排技术人员负责解答。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 QQ:*********; *、务必于抽样工作开始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qq.com,纸版加盖公章传真或寄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号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楼 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秘书工作处) 李静收,邮编******,传真:****-*******。
附件*
“国家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用户申请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单位名称种类姓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手机E—mail备注(如新增或变更用户)*地(州、市)局全称审核人员联络员*地(州、市)局*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新增*地(州、市)检测机构*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地(州、市)局*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地(州、市)检测机构*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联络员*县(市)局*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变更*县(市)检测机构*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县(市)局*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县(市)检测机构*全称数据上报人员联络员
填表说明: *、“国家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需各县市局按实际操作情况填报系统用户名单,由地(州、市)局统一汇总后报送至自治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备案。有多少个单位就应该填报多少,行列不够填写请自行增加。 *、“国家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各监管部门及检测机构的用户分别仅限报*人,该人员负责数据上报,同时兼任本单位的联络员,负责与区局抽检工作的沟通与对接,不得随意更换。 *、“国家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用户权限说明如下: 审核人员:负责审核本辖区直报系统上报的数据; 监管部门数据上报人员:负责单位基本信息的管理、核查处置、抽检公示等信息(限核查处置完毕、抽检信息公示完毕后填报有关内容并提交,阶段性处置及未公示的信息不得提交)的录入; 检测机构数据上报人员:负责单位基本信息的管理、被抽样单位信息的维护、抽样信息、检测数据等信息的填报。 *、联络员职责:对国抽系统中涉及到的机构信息、用户信息及权限的新建、变更或注销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协助各系统的用户熟练使用信息系统,负责解答辖区内所有用户提出的业务及技术问题,对无法解答的问题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后统一反馈至区局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秘书处,区局安排技术人员负责解答。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QQ:*********。 *、务必于抽样工作开始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qq.com,纸版加盖公章传真或寄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号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楼 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处(秘书工作处) 李静收,邮编******,传真:****-*******。
*、本表格限在系统上新增或变更权限的用户填写,原有用户(老用户)不需要填写。附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送达回执
送达文书名称及编号××市/××县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报告接收单位 送达地点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收件人
收件人(签名):
年 月 日
(接收报告单位公章)
送达人
送达人(签名):
年 月 日
(送达报告监管部门公章)是否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备 注
注:其他人员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栏内签名或者盖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与收件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