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木垒县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七十八项 问题验收合格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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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扎实完成自治区整改方案第七十八项问题销号工作,根据昌吉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转发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制度》文件要求,现对第七十八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目标
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力度和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打好地下水资源管理组合拳,完成井电双控、实现机电井计量设施全覆盖。实施高效节水。控制地下水水位下降趋势。
二、整改责任单位
木垒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开展自查,制定方案,编制完成《木垒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方案》并开展治理工作,进一步严格落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水资源保护条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木垒县****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方案》、《木垒县****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期评估报告》和《木垒县****年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底评估报告》。打好地下水资源管理组合拳,完成井电双控、实现机电井计量设施全覆盖。****年实施高效节水面积*.*万亩,完成了昌吉州下达的任务。
****年**月*日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整改方案第**项任务。****年**月**日木垒县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室、水利、环保、国土局、商经委等部门进行了实地验收,经验收合格。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木垒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木垒县综合办公大楼
邮 编:******
木垒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