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哈巴河县阿山水泥有限公司新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水泥用)大理岩矿 开采项目环评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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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新疆煤******承担了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水泥用)大理岩矿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新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水泥用)大理岩矿位于哈巴河县城***°方位、直线距离约**千米处,行政区划属哈巴河县管辖。由哈巴河县城至萨尔布拉克乡为**千米沥青公路,萨尔布拉克乡至矿区有乡级公路相通,行程**千米,交通便利。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北纬**°**′**″。项目投资****.**万元,矿区面积*.**km*,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年产大理岩矿石**万t,平均剥采比*.**:*t/t,设计矿山服务年限**年*个月(**.**年)。每年工作***天,矿区剥离废石总量***.**万吨(**.**万吨/年)。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场、废石场、矿部生活区、矿区道路。全矿设置一个采矿场,共有*个台阶,台阶标高分别为***、***、***、***、***、***、***、***米;闭坑后保有*个台阶,台阶标高分别为***、***、***、***、***、***、***米。采矿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开采标高***-***米,闭坑后采坑标高***-***米。矿区内矿体出露地表,最高出露标高***米,最低出露标高***米,资源储量估算最低标高***米。矿体处于最低侵蚀基准面之上,露天开采条件好。根据矿体赋存特征及地形条件,设计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最低开采标高为资源储量估算最低标高***米,最高开采标高为***米。划定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为***米。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采矿回采率**%。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生态环境本矿山工业场地、废石场、道路等占地,均会扰动区域地表,改变原有的地形地貌,对项目区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水环境影响项目区地下水埋藏较深,项目开采期基本无矿坑排水产生,只在发生降雨时会产生矿坑水,正常降雨情况下露天矿疏干水量为**.**m*/d,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生活区及其周边绿化,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粉尘。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地面矿石场、废石场堆存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井下废气主要是凿岩、爆破、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为无组织排放。(*)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矿固体废物主要为矿山废石、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噪声影响预测矿山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高噪设备声源有:凿岩机、空压机、爆破等噪声源。流动声源为运输汽车。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空气保护措施采用湿式凿岩,浅孔微差爆破;道路洒水降尘,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选用低能耗、高效率的燃油设备和车辆,加强维护保养;矿石场及废石场洒水降尘,并设挡风抑尘网。(*)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音设备;接触高噪声设备的巡检人员应配备耳塞;对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噪声污染源应配备消声减振装置,提高零部件的装配精度,加强运转部位润滑,减少磨擦,降低噪声影响。(*)固废处理措施合理布置废石堆场的位置,废石全部运至废石场集中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哈巴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生态计划,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影响的范围;加强道路维护,所需砂石料尽量利用废石场的废石进行养护;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开采,同时按照设计及环评要求做好矿区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应以自然恢复为主,按“以水定地”的原则,在有水源的情况下,可进行人工绿化。植被种类应以适于当地环境的沙生、旱生且耐碱植被为主。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新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水泥用)大理岩矿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在采用设计和评价提出完善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自身对环境的污染可降到当地环境能够容许的程度。项目建设实现了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若要查阅《******新疆哈巴河县多拉纳萨依(水泥用)大理岩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地址:哈巴河县哈齐公路六公里处,邮编:******,电话:***********,邮箱:***********@qq.com,联系人:崔海军。环评单位:新疆煤******,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北路***号,邮编:******,电话:****-*******,传真:****-*******,邮箱:*********@qq.com,联系人:苏晓军。六、公众参与工作方案(*)公众参与目的为了增加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本次环评通过公众参与调查问卷方式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依据。(*)执行公众参与的人员、资金和其它辅助条件的安排本次环评调查问卷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确定了公众意见调查的范围。调查过程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位置确定的范围进行调查。调查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支付,调查过程中需要的物资和设施根据实际需要购买。(*)工作时间表在本项目两次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发放和收集。本项目计划发放调查问卷***份,计划调查时间为*个工作日。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人员以及哈巴河县等相关职能部门,也欢迎其他关心矿山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大气、噪声、污水、固体废物、生态等。该项目在施工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那些方面,如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等。公众认为该项目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哪些不完善或不足的地方,对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发表自己对项目的看法及建议。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有效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