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民权县北关镇丹青大道(北)人行道铺装工程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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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县北关镇丹青大道(北)人行道铺装工程招标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在民权县有形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准时召开。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民权县北关镇丹青大道(北)人行道铺装工程*、招标编号:民建招[****]***号
二、公告发布媒介:
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年*月*日
评审地点:民权县有形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评标委员会成员:杨观军、王瑞林、王骥、李文莉、全乐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张 帅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 质 量:合格 项目经理:马义伟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金额:*******.**元 工 期:**日历天质 量:合格项目经理:杨海庆
注册编号:豫************
五、评标结果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三日六、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权县北关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民权北关镇丹青大道北段东侧
联 系 人:丁海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楼
联 系 人:王利军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