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深化林改特刊第124期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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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充分发挥集体林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经成都市政府第**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年*月**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进一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求,到****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以林地经营权为核心的林权流转机制基本健全,以林权抵押和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体系基本形成,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集体林权管理制度体系比较完善,财政金融支林体系比较健全,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
《方案》共提出六大项二十一点任务:一是巩固和完善集体林权权益保护,稳定承包权、厘清集体产权、放活经营权、完善权益保护。二是坚持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强化森林生态保护、科学经营公益林、放活人工商品林经营。三是完善扶持政策和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引导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利益共享联结机制、培育扶持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四是进一步完善财政金融支林政策,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林力度、完善配套政策。五是大力推进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业特色产业、积极发展林业新业态、推进林业品牌建设。六是加强集体林业管理与服务,提升集体林业管理水平、健全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贯彻落实以上的工作要点,成都将鼓励和引导林农依法通过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社会资本依法投资经营林业,依法开发利用林地林木,与林农建立合作共享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户从涉林经营中受益;加大公共财政支持集体林业建设力度,完善财政资金支林普惠制度,逐步建立“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模式;鼓励区(市、县)建立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金,探索设立多种所有******;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并对出险的抵押林权进行收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村能人、农林科技人员等领办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产企业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林业创客”。
该《方案》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一是提出了全面开展未分到户的集体林资产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完善集体统一经营林权管理、股权管理、生产经营、收益分配等监督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提出了对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李家岩水库等重点生态区位的集体商品林,探索开展赎买、租赁、置换等多种形式的改革措施,对林权权利人给予合理补偿,着力破解生态保护与林农利益间的矛盾。三是提出了要培育发展一批“林业创客”和大力发展创意林业。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农林科技人员等领办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林人家、林产企业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森林康养、森林小镇、森林旅游、林事体验等绿色新业态,推动林业产业与创意产业的融合,提升林产品附加值。四是总结近三年的林改经验,提出了推广“林业共营制”“林地预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等成功经验,盘活林地资源,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