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关于开展“我为青川代言”微创作传播大赛的通知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网络爱好者: 我市网信办和团市委联合开展“我为广元代言”微创作传播大赛。为创新展现我县各地新发展、新成就、新风尚,讲好青川故事,传播青川声音,提升青川用网络文化激发正能量,用移动新媒体扩大传播力,为加快我县脱贫奔康和建设生态康养名县营造良好文化舆论氛围,特向全县网络爱好者征集微创作作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紧紧围绕我县的新发展、新成就、新变化、新风尚,运用微视频、微信、H*场景应用、图片等四个方面的微创作和微传播,多角度、多元化展示我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风土人情、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创业创新、旅游推介、特色特产等方面的魅力风采和工作成效。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作品规格 *.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公益广告、动漫等,要求内容精炼、节奏紧凑,画面精美。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钟、*分钟、*分钟(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秒、**秒)。微视频作品应采用高清格式,分辨率不得低于****X***(**:*)或***X***(*:*),码率不得低于*M/S,格式以MOV、AVI或MP*等主流高清通用格式为主;动漫参照以上要求转化为AVI、MP*等视频格式提交。 *.微信作品形式以图文结合为基础,可附加音乐MV或微视频等形式,要求版式新颖、页面简洁,美观大方,制作精细。不宜过长。 *.H*场景应用制作手法可以多元化,图文并茂,配上音乐,总页数不超过**页。 *.图片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图,也可以是组图,以“城市名片”为主要选用对象,应采用JPG、TIFF格式,确保不低于用于标准A*尺寸印刷标准,分辨率不低于**dpi。 (二)作品内容要求 *.突出主题性。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坚持原则、表达流畅、富有创意,具有时代气息,符合大众审美,有助于提升我县知名度、美誉度、传播力和影响力。 *.突出真实性。参赛作品要以真实的青川元素为创作素材,以我县真人真事真物为表现对象,可以在此基础上对表现形式进行一定的加工。 *.突出新颖性。参赛作品要有新颖的创意、表现形式、艺术手法,采用网民新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新形式。 *.突出原创性。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不得抄袭,未在国内外相关比赛中参赛、未在相关媒体发表。参赛作品创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如因此引发相关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品创作者承担。 *.突出公益性。参赛作品在比赛展播过程和结束后将无偿提供用于宣传推介传播工作,不再另行付费,参加大赛即表示同意此公益性要求。 三、作品报送 按照征集作品格式、文件大小要求,以“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的形式命名,并将包含身份信息的报名表、宣传图片(***X***)等于*月**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联系人:王翠菊,联系电话:***********。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由市网信办和团市委组织,奖项设置如下。 微视频作品一等奖*个,奖金****元/个;二等奖*个,奖金****元/个;三等奖*个,奖金****元/个。微信、H*场景应用、摄影作品共设一等奖*个,奖金****元/个;二等奖*个,奖金****元/个;三等奖*个,奖金****元/个。评选最佳创意奖、最佳传播奖各*个,奖金****元/个。评选优秀奖**名,颁发证书和精美奖品。 青川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